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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情况的通知  | 
                 
                
                  | 20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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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补贴实施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第一季度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抽查说明的函》(农机推(专)函〔2016〕25号)的要求,省局已经要求各地区对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级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省局对部分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就检查中的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不及时 
  检查中发现,部分县在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公示的内容滞后,农户不能及时了解当地的购机补贴信息。另外个别补贴实施单位的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电话无人接听。 
  二、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 
  检查中发现,部分县在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公示的内容不够全面,没有针对上年农民购机信息进行公示。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是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手段,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降低廉政风险的有力举措。各购机补贴实施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给于重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特别是要利用好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要将补贴专栏定期公示的内容和时间落实到科室、分解到个人,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 
  各地区要强化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指导,要强化监督检查,按季度汇总并通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进展情况,督促信息公开任务全面落实。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单位要按照部、省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要求,按时进行相关内容的公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中公示内容不全的县,参照本次检查下发的农业部调查表进行完善。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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