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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  
                  | 201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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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为做好我省《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农办机〔2014〕2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的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送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产品型号分别装订成册,每种型号产品装订一册,不得另有其他材料,不得将多个产品的材料合订成册。所有材料均采用A4纸,字迹清晰、容易辨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4年09月30日之前以EMS等方式报送(时间以当地邮局签收日为准)。
 申报材料接收单位: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邮编:130051
 联系人:曹纯华,联系电话:0431-88906325)
 附件:《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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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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