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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年度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9-9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和《〈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农办机〔2011〕42号),“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上)的申报通道于2013年9月1日开通。“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申报系统”链接位置分别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网址是http://www.amic.agri.gov.cn)主页中的“应用系统”栏目和“中国农业机械化质量网”(网址是http://www.nj.agri.gov.cn)主页中的“应用系统”栏目。请各农机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申报系统”中“企业申报工作流程”进行申报。申报的产品应符合《〈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农办机〔2011〕42号)以及《〈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农办机[2012]38号)的要求。
  生产企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按照《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和《〈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农办机〔2011〕42号)的规定,“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上)的申报通道将于2013年9月30日22:00关闭,届时生产企业将无法申报。凡申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的生产企业应在关闭前完成申报工作。
  年度调整增补申报继续采用网上填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生产企业应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书相关内容的填报。书面报送的申报书应由申报系统打印,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和申报书内容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向我局提交,我局汇总后向农业部集中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9月30日。 
  联 系 人: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曹纯华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邮  编:100051
  联系电话:0431-88906325
  传  真:0431-88906325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阅读次数 [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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