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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数据对接测试工作的通知
2026-3-11

各远程电子终端监测设备生产企业:

为满足保护性耕作实施县份对保护性耕作作业远程电子监测设备的实际需求,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的通知》(吉农机发〔2021〕12号)有关要求,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将于近期开展保护性耕作作业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以下简称“终端设备”)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数据对接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对接测试流程
此次数据对接测试工作采取网络模拟数据对接测试方式进行,各生产企业通过对接测试后,可入网与云平台进行数据传输,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数据对接测试要求
有意参加数据对接测试的企业,须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提交省级以上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数据对接测试。测试的终端设备须符合《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硬件要求》(见附件1),申请对接到云平台的企业需按照《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数据对接技术要求》(见附件2)进行数据对接。
三、数据对接测试结果
数据对接测试结果将在吉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通过测试的终端设备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取得与云平台对接资格,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县份可自主选择对接成功的终端设备。
联系方式:魏文 0431-84457035 17865912260
附件:1.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硬件要求
2.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数据对接技术要求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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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于海洋 复审:周晗宇 终审:韩守新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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